根据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我院现将拟录取人员体格检查工作说明如下:
1.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2.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即2026年4月8日至4月14日),拟录取的考生需向我院提交或邮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近3个月内(即2026年1月9日至4月14日期间)的体检报告原件。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4.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外环西路378号华南师范大学文三栋620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柳老师,020-39310373
(请寄顺丰快递,拒收到付件)
5.后续事宜
包括录取通知书发放、调档函信息确认及邮寄说明、户口迁移事宜、党团关系转移等事宜,请留意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研究生新生拟录确认及后续事宜”通知,预计将于2026年6月发布。可参考2025年通知准备,待2026年通知正式发布后按相关要求提交。
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院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