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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院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安排

2023-03-24 11:30:46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院 点击: 收藏本文

一、报到

请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于2023330日上午8:30到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园)文36楼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院620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1、报到时需提供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校医院体检回执或者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的体验报告(若在本校校医院体检,请自行与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校医院三楼健康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0-85211186;体检费用90/人)。

体检表下载及体检温馨提醒:https://yz.scnu.edu.cn/a/20181203/323.html

2、考核前将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参加综合考核。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学籍学历信息、外语水平证明、科研成果证明等博士报名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比对校验,原件归还考生(材料要求详见我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3、考核时,请领取《博士生招生考试综合评定表》,核对无误后签名交回。

 

二、时间及地点:

1、笔试:2023330日上午9:00-10:30,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院601

2、面试:2023330日下午2:30,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院614

 

三、流程:

(一)材料审核

请考生于2023330日上午8:30,携带我院《2023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材料到620室审核。

(二)综合考核

包括笔试和面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外国语、专业基础和综合测评。具体要求如下:

1. 专业基础考核(满分为100分)

采取笔试方式。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考核和综合测评

采取面试方式。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此项内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外国语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测评(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公示

 

四、其他

严格按照我校《华南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华师〔2021135号)、《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我院《2023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院:020—39310373

学校招生考试处:020—85213863

网址:https://yz.scnu.edu.cn/

2.招生监督邮箱

研究院电子邮箱:038yz01@scnu.edu.cn

招生考试处邮箱:zsb03@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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